通知公告
通知公告
【研工部】关于2011年选拔博士生和高校辅导员到北京市挂职锻炼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1-05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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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加强首都高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拓展社会实践渠道,培养、发现和储备一批有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🚵,根据北京市《关于组织选拔博士生和博士后到北京市挂职锻炼的意见》(京组发〔2007〕6号)、《2009-2020年北京市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》(京发〔2009〕24号)文件精神和有关选派高校辅导员挂职锻炼的要求🧜♀️,现启动2011年推荐博士生、高校辅导员到北京市挂职锻炼工作,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🧑🏫🐕、工作任务
2011年将选拔300名左右政治素质好🎑、工作作风实的优秀博士生、博士后和辅导员(其中辅导员30名左右)到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🤚🏿。所挂职务一般为正处级部门或单位一把手助理,国有企事业单位挂任相应职务,充分发挥理论优势和专业特长,协助挂职单位完成与本人研究方向相关的科研项目或调研工作🦟,促进健康成长🧛♂️。
二🙆🏻♂️、选拔条件
1🌃、坚持科学发展观,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🈚️,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⚆、观点、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🧑🏼💼,事业心、责任感和创新意识强🤵🏿♂️,志愿投身首都经济社会建设事业。
2、学有所长,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较深的理论功底🏋🏻♀️。
3🫳🏼、学有余力,有相对固定的实践锻炼时间,原则上推荐博士二年级的及以上的学生参加挂职锻炼🤝。
4、博士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,辅导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👮🏼♂️。
4、博士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,辅导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👮🏼♂️。
5🎟、身心健康。
三、挂职时间
1📅、2011年博士生挂职锻炼时间为半年,从7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📖;辅导员挂职时间为一年🏯🦹🏼,从7月份开始到次年6月底👩🦽➡️👨✈️。挂职锻炼期间,博士生应保证暑期全职工作🧑🏻🍼🏌🏽♂️,其余时间每周在挂职单位工作2-3天;辅导员需全职工作⏪🕵🏻。
2📢、挂职单位根据调研课题或项目进展及实际工作情况◾️,需延长挂职锻炼时间的,经与挂职人员及派出单位沟通,报市委组织部批准,可适当延长挂职时间(原则上不超过半年)。
四、选拔程序和时间安排
选拔工作从2011年6月启动💭,6月底结束,7月初挂职人员正式到岗工作。
1、5月31日至6月6日💁🏽,宣传动员、报名♦️、AG尊龙凯时推荐。
各AG尊龙凯时通知相关博士生登陆网站:http://pxjl.bjbys.com.cn/gzbm进行报名。报名人员通过网络填写完成后🤢👷🏿♀️,下载并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《2011年首都高校博士生挂职锻炼推荐表》⚠️,征求导师签字同意,交至AG尊龙凯时;(该报名网站将于6月6日关闭,请博士生及时登陆报名。)
2👨🏽🚒、6月7日至6月10日,审查、调剂并确认名单🦹🏻♀️。
AG尊龙凯时收齐推荐表,签署党委意见后🧑🏻🍼,于6月8日下午17:00前交至研究生工作处🆒。学校按报名要求审查报名人员资格,6月10日前将确认后的《2011年北京高校博士生挂职锻炼报名汇总表》纸质版(加盖公章)及电子版,交至北京教育人才中心。研工处联系电话🤶:68913715👨🏼🌾,联系人:陈琦 👩🎤;
3、6月11日至6月14日,报名情况初审。
北京教育人才中心进行报名表初审和汇总,并报送市委组织部进行审核和确认,经市委组织部确认后的报名表分别发送至相关挂职接收单位;
4、6月中下旬,挂职单位和博士生双向选择;
5🦡💜、7月1日,博士生正式到岗,进行挂职锻炼。
五、管理考核
1、选派高校要加强与挂职单位的沟通联系Ⓜ️,对博士生、辅导员挂职期间的工作表现进行跟踪管理。对于中途退出挂职岗位或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博士生、辅导员🛸,挂职单位直接通报其选派学校🤹🏽,学校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🏄🏼♀️,将调查结果与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材料,报市委教育工委和市委组织部📷。
2💁🏿、北京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挂职博士生💜🎗、博士后每月的出勤情况反馈至所在高校。对于出勤表现不好的,高校要进行调查了解,加强教育引导🙋🏻♀️,督促其按照挂职单位的要求,完成挂职任务。
3、挂职锻炼结束前,博士生、博士后🌠🤸🏽、辅导员要撰写挂职锻炼工作总结,博士生、博士后要结合本人在挂职期间所承担的工作任务,向所在挂职单位提交一份调研报告🅾️。
4、挂职锻炼期满后,挂职单位根据博士生、博士后在挂职期间的综合表现,从“德、能🤞、勤、绩”等几个方面对其进行考核🫵🏽,填写《博士生和博士后挂职锻炼情况考核表》,分别报市🛏、区县局级单位或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组织(人事)部门签署意见📷,转有关学校存入挂职博士生和博士后档案。同时🚣🏽♂️,对于考核合格的挂职人员🤜🏿,挂职单位需为博士生和博士后本人开具《挂职锻炼工作证明》🎈。
六、政策保障
1、对于达到出勤要求的,按照每人每月700元的标准发放交通生活补助🥘;对于未达到出勤要求的🕵️♀️,按照每人每天80元的标准扣发交通生活补助🥵。挂职锻炼时间延长且考核合格的👨💼🧛🏽,按照相应标准继续发放交通生活补助。
2、挂职博士生、博士后交通生活补助统一从市委教育工委“首都高校研究生社会实践专项资金”中支付,医疗和有关保险由高校或科研院所承担🔪🥩。高校辅导员挂职期间🔶😸,原工作待遇不变。北京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于每月10日前发放至博士生和博士后指定的北京银行卡账户中。
3👨👨👧👧、挂职结束后,对于专业对口🟡、挂职期间表现突出的博士生,如与挂职单位达成留用意向🧑🏽🦳,需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💗,参加公务员或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招录招聘考试。同时,积极探索扩大优秀博士生到北京市工作的途径。对于到挂职单位工作的挂职博士生,参照《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通知》🛺,经过一定程序列入名单进行跟踪锻炼。
4🕥、对于在挂职期间有重大创新发明🛠、重要调研成果,为挂职接收单位创造较大效益、推动重点工作进展的挂职博士生和高校辅导员进行表彰🙎♀️😶🌫️,评选20名优秀挂职博士生🔐、博士后和5名优秀挂职高校辅导员。
研究生工作处
2011年5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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